未為被申DQ議員請律師  梁君彥遭入稟指失當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1/16 12:31

最後更新: 2017/01/16 12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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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卓堅再次入稟司法覆核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長洲巿民郭卓堅再就立法會議員宣誓風波入稟申請司法覆核,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,沒有為遭政府司法覆核議員資格的梁國雄等4人聘請律師抗辯,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,違反《基本法》25及35條,故要求法庭頒令,梁君彥要為4人聘請律師。

郭於入稟狀中要求法庭頒令,要求梁君彥立即運用公帑聘請大律師,為梁國雄、姚松炎、劉小麗及羅冠聰4名立法會議員,宣誓就職被指犯錯的司法覆核案件進行抗辯。

郭於庭外質疑指,特首梁振英宣誓犯錯,政府就為他聘請3名頂級大律師抗辯,為何4名議員同樣宣誓犯錯,梁君彥身為立法會主席,不運用權力去協助他們抗辯。郭指這屬原則問題,因「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」。郭又指市民常批評司法覆核浪費金錢,卻沒有責備特首梁振英同樣是用公帑進行司法覆核。